信息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机构: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9-04-24 14:44:43
采购项目编号:
441223-201904-H60097-0001
采购品目:其他服务
预算金额:
238,857,500.00
元
代理机构: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孙金红
项目经办人:胡锦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受 广宁县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的委托,对其 广宁县城西小学及东环路拆迁安置区建设工程PPP项目 进行 公开招标 采购,欢迎供应商报名参加预审。
一、项目授权主体:广宁县人民政府
二、项目实施机构:广宁县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三、PPP项目编号:441223-201904-H60097-0001
四、PPP项目名称:广宁县城西小学及东环路拆迁安置区建设工程PPP项目
五、PPP项目采购需求
1.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广宁县城西小学及东环路拆迁安置区建设工程PPP项目共包括2个子项目的内容,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广宁县城西小学PPP项目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广宁县城西小学,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1657.4㎡,规划总建筑面积996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963㎡,无地下室(人防易地建设),另含周边市政道路707米。 2)广宁县东环路拆迁安置区建设工程PPP项目 广宁县东环路拆迁安置区建设工程PPP项目为新建大坪岗村拆迁安置区和木林村拆迁安置区回迁房建设(安置楼建筑面积约23412.35m2),以及安置区平整场地、规划道路、巷道、排水渠、管道、绿化、照明、供水、供电等基础配套设施工程。安置房基底占地面积约6396平方米,设计容积率为3.5,绿化率为10%。大坪拆迁安置区前的道路规划长460米、宽20米;木林拆迁安置区前的道路规划长500米、宽20米。安置区共91户,91栋居民楼,其中,木林村46户(每户约231m2),大坪村45户(每户约260.75m2),每栋安置楼的基础按规划设计为五层建筑物,前期先建三层半毛坯房,若后期需要再加建至第五层建筑物。木林安置区第一排铺位37卡,大坪安置区第一排铺位34卡,回迁后楼房及铺位产权归属村民,铺位后续经营由村民负责。 2.项目预算金额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23885.75万元,其中广宁县城西小学PPP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3697.03万元,广宁县东环路拆迁安置区建设工程PPP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0188.72万元。 广宁县城西小学PPP项目建设投资估算总额为13154.85万元,建设期利息为531.7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10.4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0700.89万元(其中校区工程5304.89万元,学校周边市政道路工程为5396.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27.53万元,预备费用626.42万元; 广宁县东环路拆迁安置区建设工程PPP项目建设投资估算9986.58万元,建设期利息为199.4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2.6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8937.0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58.67万元,基本预备费用290.87万元。 3.项目运作方式 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BOT)的运作模式实施,由项目公司对各子项目负责实施范围内各子项目的设计、建设及运营维护,到期后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 本项目的2个子项目需要分别成立项目公司,社会投资人与政府授权实施机构签订合同。 广宁县城西小学PPP项目的合作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7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5年。 广宁县东环路拆迁安置区建设工程PPP项目合作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6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15年。 按项目按资本金比例20%、外部融资80%的比例规划本项目的融资结构,以落实各方责任,确保资金到位。项目资本金由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按股权比例出资,其中社会资本方占股90%,政府方占股10%。 5.项目回报机制 城西小学及东环路拆迁安置区建设项目采用政府付费的模式实施。
六、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是否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及限定的方法和标准,资格证明文件等):
1.投标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须在资格声明函中提供相应的书面声明并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2017年后出具的审计报告并在资格声明函中提供相应的书面声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在资格声明函中提供相应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须在资格声明函中提供相应的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②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5)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资格声明函中提供相应的书面声明。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该项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2.投标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施工资质: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施工方)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勘察设计资质: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勘察设计方)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资质(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证书。 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承担施工任务的企业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申请人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已通过有关部门的年审或备案,投标时处于有效状态。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该项需联合体各方共同满足要求。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以及属于同一母公司控股、管理的不同公司不得分别独立或分别加入不同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须在资格声明函中提供相应的书面声明并提供申请人组织机构概况表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成员名称网页截图。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该项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4.根据《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的规定,项目所在地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的规定,对于融资平台公司已经与政府脱钩,进行市场化改制,健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对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次资格预审。须在资格声明函中提供相应的书面声明。 5.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内企业、法定代表人(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须在资格声明函中提供相应的书面声明(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该项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6.申请人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该项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成员不超过4家,以联合体形式申请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申请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也不得以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方式申请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须提供联合体协议。
七、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技术引进和转让等政策要求,以及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7.1资格审查方式 1.采用合格制的方式确认合格投标申请人。 2.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项目实施机构依法组建评审小组,对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当满足资格预审标准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家时,重新组织招标。满足资格预审标准,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作为正式的投标申请人。(具体细则详见资格预审须知前附表) 3.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已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2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1.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时间、地点 投标申请人应当在2019年4月25日至2019年4月30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报名资料到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详细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73号3楼)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2.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资格预审报名申请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1);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报名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经办人如是投标申请人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符合“六、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6点要求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参加资格预审的,上述第(2)、(4)项资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第(1)、(3)项资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6)联合体协议书原件(适用于联合体投标的,格式详见附件2)。 注:①本项目只限现场报名,由投标人(联合体指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以上报名资料一式贰份,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时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核查,经核查与原件无误后,原件即时退回; ②采购代理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对其资格的确认,申请人的资格最终以评审小组根据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证明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3.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间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申请人的信用记录,对申请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7.3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担保(以采购文件规定为准)。 投标保证金金额:RMB800,000.00元(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缴纳形式:银行或具有相应资质的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保函或银行汇款。
八、提交资格申请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 2019年 04月 25日9时00分 至 2019年 05月 17日15时00分(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受理。
九、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室303 。
十、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 2019 年 04 月 25 日 至 2019 年 04 月 30 日 止。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工 | 联系电话:020-36234265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马工 | 联系电话:0758-8626726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73号3楼303-307 |
联系人:陈小星 | 联系电话:020-86669169 |
传真:020-86669469 | 邮编:510010 |
(三)采购人:广宁县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 地址:广宁县南街镇城西开发区住建局四楼 |
联系人:梁志敏 | 联系电话:0758-8626726 |
传真:0758-8626726 | 邮编:526300 |
(四)财政部门:广宁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地址:广宁县南街镇兴宁北路39号 |
联系人:欧先生 | 联系电话:0758-8633767 |
附件: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
发布人: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 年 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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